鑒于近期國內外陸續發生的化學品爆炸事故及海洋運輸中的不明爆炸事故,亞海航運將進一步加強危險品貨物的管控。在此,我司作出以下通知:
1.危險品貨物的界定嚴格按照“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IMDG CODE);
2.目前實行的危險品貨物的訂艙申報審批流程不變;
3.以非危險品訂艙的集裝箱,發貨人須核查確保實際貨物品名與申報一致;
4.亞海航運不接受危險品和普貨混裝拼箱,危險品不接受不同CLASS種類的混裝拼箱,同一CLASS種類的危險品在符和IMDG規則和地方法規前提下不允許超過3種UNNO;一般化工品混裝拼箱在符合混裝拼箱規定前提下不允許超過5個品名;
5.對于危險品貨物的謊報、瞞報、錯報保留追究發貨人法律責任的權利,同時對發貨人處以最低每自然箱10000美元的違約金。
6.危險品申報必須在訂艙階段進行并且取得船公司的批準,提單/提單樣本與所提交的危險品申報信息之間出現的任何不符,將會產生危險品誤申報費。此罰金不會以任何方式限制由于誤申報而產生的其它罰款或費用,并由發貨人承擔。
7.如果以非危險品申報訂艙的貨柜在離港后發現實屬危險品,將會產生危險品誤申報費。此罰金不會以任何方式限制由于瞞報漏報而產生的其它罰款或費用,并由發貨人承擔。
望廣大客戶嚴格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共同營造安全順暢的良好運輸環境。